如果一个月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过高,超出一定金额(自付上限额)的部分将会得到退款或免除。(自付上限额根据年龄和收入状况决定)
此制度称为“高额医疗费用制度”。
如果预先知道医疗费用会过高,可以提前获取“限度额适用认证书”的认证,这样就能将窗口支付的医疗费用控制在自付金额的上限之内。
限度额适用认证书是向公共医疗保险提交限度额适用认证申请书,接受认证后,可以获得“限度额适用认证书”。
在不孕治疗中,即使是30%的自付金额也可能变得过高,因此,使用高额医疗费用制度会更加便利。
适用区别 | 自付金额上限 | |
---|---|---|
① | 年收入约¥11,600,000~ 健保:标准保费¥830,000以上 国保:旧附注所得¥9,010,000以上 |
¥252,600 + (医疗费用-¥842,000)×1% |
② | 年收入约¥7,700,000~约¥11,600,000 健保:标准保费¥530,000~¥790,000 国保:旧附注所得¥6,000,000~¥9,010,000 |
¥167,400 + (医疗费用-¥558,000)×1% |
③ | 年收入约¥3,700,000~约¥7,700,000 健保:标准保费¥280,000~¥500,000 国保:旧附注所得¥2,010,000~¥6,000,000 |
¥80,100 + (医疗费用-¥267,000)×1% |
④ | 年收入约¥370,000以下 健保:标准保费¥260,000 国保:旧附注所得¥2,100,000以下 |
¥57,600 |
⑤ | 居民税免税 | ¥35,400 |
※高额医疗费用的申请必须在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后的次月1日开始计算的两年内进行。请注意,如果超过申请期限,将无法进行高额医疗费用退款申请。
在医疗机构的窗口支付医疗费用时,通过出示“限额适用认证书”,您无需在医疗机构的窗口支付超过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超过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将直接由您自己所加入的保险联合会支付给医疗机构。
A女士:一个月的不孕治疗费用:¥700,000
¥80,100+(医疗费用-¥267,000)×1% = 自付上限金额
■在上述例子中,如果使用高额医疗费用制度,自付上限金额为
80,100+(700,000-267,000)×1% = ¥84,430
一次在窗口支付的自付金额¥210,000(¥700,000的30%)中,超出自付上限金额(¥84,430)的部分您可以接收¥125,570(¥210,000 - ¥84,430)的退款。
在窗口支付医疗费用时,出示限额适用认证书,一个月的医疗费用将被限制在自付上限金额的¥84,430内。
如果一个月内看了多个医疗机构,每个窗口都会产生以自付上限金额为上限的支付。
但是,一个月的医疗费用自付上限是接收了限额适用认证的金额,所以,如果多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总额超过了自付上限金额,通过申请高额医疗费用退款,您可以退回超过自付金额的医疗费用。
(但是,如果年龄在69岁以下,每个医疗机构窗口的支付需要超过¥21,000。)
此外,即使是同一个医疗机构,如果有住院、门诊(医科)和门诊(牙科),每个窗口都会产生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月的医疗费用总额超过了自付金额上限,也可以通过申请高额医疗费用退款,退回超过自付上限金额的医疗费用。
B女士:一个月内看了多家医疗机构
如果同一家庭成员参加同一医疗保险,一个月内他们的医疗费用合计超过了自付金额,有可能会成为高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对象。
※70岁以上的计算方法不同。详情请咨询您的医疗保险窗口
如果同一家庭成员参加同一医疗保险,过去的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的高额医疗费用退款,从第四次开始,自付上限金额就会降低。